主持人:前面许处也跟我们说了一下,就是说到2016年的时候,我们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医保和本地职工的医保,可以完全一致了。那么现在我就有一个问题,现在目前来讲,是不是跟城镇的居民的,还是有一定的差异?
许营章:尽管这次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经过调整完善以后,在保障程度上已经有所提高,在就医的方便性将更加便捷。但是新政实施以后,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与其他人员的职工的医疗保险,还是有差异的。因为在过渡期里面,为了确保稳定实施和推进,同时也为了适应用人单位,包括外来人员本身的承受能力,而设计的一种政策制度规定。那么这个差异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个就是缴费的标准方面,外来务工人员目前享受的一种待遇,医疗保险,与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和个人的缴费来讲,只是其他人员的一半。比如我们市区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交11%的费率,而现在是交5.5%。其他的职工个人应该缴费2%,而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缴费1%。这是一个差异,在缴费上,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所缴的费比其他人员要低,低多少呢,低一半,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人帐户的比例,那么因为这个缴费的比例要低一半,那么我们这个政策制度设计的时候,在基本保障期,门诊小病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大他个人帐户的比例。但是目前的比例比其他人员职工还是要低。个人帐户是2%,其他个人的帐户比例是要大于2%,这是第二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就是门诊的待遇,我们现在其他职工的门诊待遇,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仅仅是个人帐户。个人帐户里面一年比如有这个资金的,那么刚才陈主任讲到了,无论在定点的药店、定点的医院都可以去购药可以去看病。但是如果个人帐户当年的钱用完了,就不能再享受这个待遇了。而职工,其他人员的职工的待遇,就要高。主要的差异就是在这个方面。
另外还有一个差异,就是缴费年限的计算,刚才陈主任也介绍到了。我们职工的一般缴费年限,基本的缴费年限是参加一年就是一年的,实际缴费年限。而目前实行的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在过渡期的政策规定是2:1,就是参加医保两年,实际计算缴费年限是一年。
此外,待遇应该是与职工一致的。那么这个差异要等什么时候拉平呢,刚开始我讲了,就是从2016年5月1号开始,将完全的拉平。到那个时候,外来务工人员保险方面,他这个缴费,首先要履行这种义务,要与其他的职工一样,待遇完全一致,总的来说是这么一个情况。
主持人:刚才许处也介绍了一下,我可以理解为,就是说应该我们的条例来讲,外来务工人员应该和本地人所享有的应该是一样的,只不过他的标准的话,现在还没有达到一致。但是我一直记得一个数字,您说的从2016年5月1号开始,这个时候真的可以实现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本地人员的医保是一致的了。虽然不能说是指日可待,但是给了我们外来务工人员一个盼头,只要再等三年就可以一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