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推新政 外来人员福利再升级
6月1日起,我市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将停止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今后外来务工人员将参保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门诊就医或购药费用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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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 许银章;宁波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