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明园小区(南)朝晖路162的这一路线,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车停在马路上和人行道上,还在收费,请问这样收费和停车是否已经获得了审批?
今日,市发改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江东区物检所执法人员于8月30日到现场进行了核实,随后分别向明园小区和朝晖新城物业了解情况。经了解,明园小区南侧(朝晖路163弄)停车位和朝晖新城小区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是为缓解停车难问题设置的,分别由明园物业和朝晖新城物业代为管理,两处停车位都不允许收费。明园小区南侧发生的收费问题系保安个人行为,现已责令停止收费。如再发生收费问题,市民们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进行举报,我们将严肃处理。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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