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由于早稻市场调销不旺,销售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省政府制定下发了《浙江省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今年我省早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2元(国标三等,下同)。市有关部门经共同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确定市本级订单早稻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2元,价外补贴23元,市定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承包面积20亩以上,下同)再给予收购环节直接补贴7元。即种粮大户162元,一般农户155元,均比上年提高4元。订单外早稻收购价格执行《浙江省2013年早稻收购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每50公斤132元收购。各县(市)区可以按照市本级价格并结合当地实际和毗邻地区价格自行制定具体收购价格,但必须达到最低收购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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