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 民声新闻
[公安局回复]询问夫妻户口挂靠相关事宜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4月06日 10:20

  昨日,网友“hlh168”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妻子的户口一直和岳父、岳母在一起,而自己和孩子的户口在一起,现在想把自己和孩子落户口的房子卖掉,询问,能不能将自己和孩子的户口一起迁到妻子那里?

  针对该帖,市公安局回复的原帖如下:

  您好!夫妻投靠须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如您符合相关准入条件,可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向海曙户证中心申请办理。

  如还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海曙户证中心,咨询电话:0574—87119541。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点击进入原帖  

相关阅读>>

·[人社局回复]一年社保,自负部分能报吗
·[市规划局回复]关注:城西将如何发展呢
·[公安局回复]询问夫妻户口挂靠相关事宜
·网友:过街地道电梯过了检验期竟还在用
·网友:喜欢健身没错,小点声好伐,坑爹
·网友:宋诏桥三江门口夜宵摊扰民卫生差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输入答案: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