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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对话 来源: 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 16年04月11日 15:41
   4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

  4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杨剑耀主持会议,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纪委《关于七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等典型案例通报,反应了当前一些地区、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执纪不严格的现象,各党组成员要结合自身和部门实际,对照典型案例,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查找问题,抓好整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会议全面分析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督指导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工作纪律约束,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机关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明确了机关党组成员的责任对象、责任内容,并就抓好工作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问题要有清醒认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要能准确把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强化问责追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员。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三是要坚定不移地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健全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结合各自工作,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任务和责任要求,建立“两岗两责”责任机制、协同机制,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四是要抓紧抓好当前工作,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做好当前人大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人大工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当前,首先是要根据中央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按照今年工作要点安排,对各项工作加强谋划、抓早抓实,确保人大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 俞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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