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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纳民意法更实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迄今最大规模开门立法活动综述
对话 来源: 宁波日报  发布时间: 15年12月28日 10:32
   “法规要赋予乡镇一级环保监管职权”“农业秸秆焚烧是农业部门管还是环保部门管要明确”“要有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奖励规定”“要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基金”“抓环保防治不应只是环保部门一家的职责,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该引入第三方环境检测治理机构”……

  本报记者龚哲明

  通讯员 陆颖雯

  “法规要赋予乡镇一级环保监管职权”“农业秸秆焚烧是农业部门管还是环保部门管要明确”“要有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奖励规定”“要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基金”“抓环保防治不应只是环保部门一家的职责,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该引入第三方环境检测治理机构”……

  今年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把正在制定中的《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下发给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并通过他们向基层干部群众征求意见建议。这堪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开门立法。

  在开门立法过程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等29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带着法规草案,走进街道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面对面听取111名市人大代表和151名人民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

  大门一打开,各种民间智慧蜂拥而来。这次大规模征求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共听取了488名市人大代表和341名群众代表的发言,收集到1769条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这些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梳理归纳。市人大代表和群众总体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对于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制定该法规是非常必要的,法规草案结构合理,内容成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有具体条文修改建议和一般工作建议等,这些意见建议不乏真知灼见,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许多意见建议直接被吸收在草案修改中。如不少市人大代表提出,为更好地动员社会公众来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草案应当增加有奖举报的内容,草案修改稿为此作了修改。不少市人大代表提出,法规要体现宁波特色,宁波的化工企业较多,一定要加强监管,法规草案修改稿又新增了有关条款,对化工企业泄漏检测装置的建立、维修检修环节排放控制等作了规定;不少市人大代表提出,我市扬尘污染非常严重,要加大对车辆滴漏撒和物料堆场管理的力度,法规草案修改有关条款对建设工地开工前扬尘防治方案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车辆密闭、物料堆场密闭等作了规定,并在法律责任章节中明确了监管部门……

  一件件建议、一点点意见,饱含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对宁波这片土地深深的爱、浓浓的情。

  “这是一次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生动实践,是立法的‘全民总动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对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每一条建议,都会认真研究梳理、积极吸纳,并逐一进行回复。

  “地方性法规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在于被广大人民群众所遵从,成为社会公众的行为准则。”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发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参与,正是让立法过程成为强化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为法规正式出台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俞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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