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官方微信网友“lemon tree”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请问去年的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是哪个时间段?今年续保又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呢?
对此,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根据居民医保政策,去年(2012)居民医保年度的待遇享受期是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下一年度(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参保工作现在已经开始了(5月15日至6月底),要到户口所在街道社保站去办理。
医保就医待遇有各种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询问,也可致电0574-12333或8386523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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