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ilovejhw”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对新交规中的闯黄灯问题提出了疑问:现在有很多路段路口的信号灯是黄灯闪烁警示,那执行新规后,碰到这种黄灯闪烁警示路口的情况怎么办?
对此,市公安局给予了网友解释,原帖如下:
您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通常所说的“抢黄灯”行为是——黄灯亮起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没有按规定停车,继续前行。该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应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关于您提到的“红绿灯设置能不能都设置成倒计时10秒模式”,目前在实际路况中还无法实现,因为每个路口具体的车流量状况不同。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新规来临之际,再次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相互提醒,严格遵守。
点击进入原帖
相关阅读>>
·[住建委回复]二手房过户为啥要物业盖章
·[国资委回复]东草马路6号小区的天然气
·[规划局回复]我发帖建议福明路继续北延
·[城管局回复]灵桥大修 何为"修旧如旧"
·[交通委回复]杭甬高铁是否有望提前通车
·[城管局回复]357路终点站附近 车辆乱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