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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回复]灵桥大修 何为"修旧如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12月27日 10:57

  网友“六源”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就市城管局发布的《灵桥大修情况新闻发布稿》中提到的“为全面体现"原地维修、修旧如旧"原则表示不解,原文如下:

  昨天,由你局发布的《灵桥大修情况新闻发布稿》中,文中有“为全面体现"原地维修、修旧如旧"原则,我们对灵桥大修工程初步设计提出了"三不变、三确保"的要求。”、“三不变是指:结构体系不变,构件形状不变,桥体风貌不变(原文引用)。”而且,也注意到了文中也提到了灵桥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按2007年最后一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2005年通过的《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修缮、保养、迁移、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不得损毁、改建、添建。”

  《发布稿》中灵桥大修方案是“将桥面两侧各增宽1米,增中到六车道。”请你局就此条依据国家、省两级《文物保护法》向公众就你们所说的“修旧如旧”原则和“桥体风貌不变”做一解释。

  对此,市城管局做出了如下解释:

  灵桥是我市的城市地标,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鉴于灵桥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灵桥大修方案采用"原地维修、修旧如旧"原则,为全面体现维修原则,我们对初步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保持灵桥的三铰拱体系不变,维持原结构构件的形状尺寸不变,继续采用传统钢结构铆接工艺以保证外观风貌不变。同时,针对灵桥目前因通行能力不足而产生交通瓶颈影响的现状,在确保灵桥作为文物核心价值不变的基础上,方案中考虑了适当提升灵桥的交通通行能力,两边各增宽1米,增加到六车道。目前,设计方案已按建设程序报文广部门进行审查。文广部门对灵桥的文物保护审查意见将是下一步深化设计主要依据之一,另外,也欢迎市民群众继续对灵桥大修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谢谢对城管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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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何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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