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友“小山小山”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关于员工在单位的个人资料是不是可以由本人进行调取的?具体应该如何调取呢?
今日,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如果按照您所说的个人资料是职工本人的档案资料,一般员工本人是不能随意调取的。在该员工离职或离开单位后,应由原用人单位送达该员工的下一个用人单位,如果该员工离开单位后未找到下一个用人单位的,由原用人单位将该员工的档案转移至该员工户籍所在街道失业登记机构。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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