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友“1830954105”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反映说,东方幼儿园开设了兴趣班,说是自愿的,但占用正常的上课时间。交了钱的小朋友有的学,没交钱的小朋友没得学,这个合理吗?原帖如下:
小孩子兴趣班,本无可厚非,下课了,有闲钱有时间,外加对孩子寄予厚望,我想每个父母都不会吝啬的。公办幼儿园之“东方幼儿园”地址在双东坊社区内。前几天老师说,自愿参加兴趣班,什么英语呀什么的。但兴趣班还不是放学后让小孩子学的,是占用正常的上课时间。而且是交了钱的小朋友有的学,没交钱的小朋友没的学。教育局允许这样的?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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