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份,宁波开始施行新住房“限购令”操作细则,其中有明确规定:已有两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家庭禁止新购住房。
3月30日,网友“wendy_0308”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相关部门自己的这种情况是不是还能新购住房,原帖如下:
你好,关于限购令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情况描述是这样的,本人是3口之家的女儿。原在农村有套房子,大概有100多平方,户名是我父亲的。后来又在农村买了一套房子,70平方,户名是我外公的。但是现在这套小房子被国家征用,我们重新要了两套30多平方左右的小房子。户名分别为我外公和我父母。由于目前被征房子还没有规划建造,所以想在宁波买个房子,请问是允许的吗?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并回复。
31日,市住建委回复该网友,详细如下:
wendy_0308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市房产交易中心回复如下:如您是宁波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子女成年另算),到购房所在地房管所申请开具限购证明,经核查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如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宅,则在限购范围内。
如您是外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子女成年另算),到购房所在地房管所申请开具限购证明并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一年以上在宁波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经核查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如有1套以上(含1套)住宅,则在限购范围内。
之后,该网友对部门回复表示了感谢,相信市住建委的已经为网友解惑。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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