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针对驾车安全提了点个人建议:公安部门也应对汽车内部强行配置应急逃生工具给一点力度,加强防范意识,配置应急逃生工具有备无患。
昨日,市公安局下属交警支队回帖:您好:我琢磨了半天看懂了楼主的意思。就是新车出厂必须配置相应的逃生安全装置,对已经使用的车辆由公安部门牵头,每车配发一个逃生装置。
个人认为,此项建议是个利民好建议,但缺乏相应的立法支持,执行起来比较困难。目前,全国两会期间,我已把您的想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网络建议,是关于要求汽车制造产业将逃生自救装置作为出厂合格汽车的配套附件的提案,希望我们的建议能被重视。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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