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网友“dhyjwlj”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自己孩子的条件能否就读镇明中心小学:我娘家是在镇明小区,结婚后我和我爱人买了柳锦花园的房子,我的户口一直在镇明小区,儿子户口跟我,我爱人是集体户口,这样的情况能否就读镇明中心小学?
之后市教育局回复了该网友,原帖如下:这位网友,你好。根据《海曙区教育局201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凡在海曙区有正式户口和住宅房,户口簿及房产证户主均为父亲或母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到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同时规定:父母双方在老三区(江东、江北、海曙)有两套以上住宅房(含两套),其中新购住房户口迁入不满一年(以报名截止日2011年5月10日为准)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安排入学。
今年的具体政策请关注4月底《海曙区教育局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欢迎拨打海曙区教育服务中心87291890,或者登入海曙教育网,查询具体招生政策。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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