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第二胎,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能上户口吗?
对此,市公安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请您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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