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请问,土地证上的“国有”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对此,市国土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你好!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划拨土地跟国有出让土地的区别主要有:①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目前市区国有划拨土地可以不用进行补交出让金进行转让,拆迁时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计算,不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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