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说,社保卡是否可以不办任何手续下拿到省内外直接通用?
对此,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根据医保政策,目前已经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按规定直接刷卡就医。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员是不能在浙江省内、宁波大市范围外直接刷卡就医的。参保人员要到宁波市外、浙江省内刷社保卡就医,必须符合下述几种情况:
1、转外地就医:宁波市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疗意见,填写《转院证明》。转往省内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按政策先由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再按我市定点医院就医同样待遇刷卡结算。
2、异地定点就医:在职职工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退休人员异地居住的,可以申请异地定点就医。应随带《异地居住(安置)申请表》、《医保证历本》、单位证明(在职职工)、异地居住证明(退休人员)等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中心办理核准手续,自办理相关手续的次月起,可在省内居住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刷卡就医并享受在我市统筹地区就医同等待遇。
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的,在提供异地公安部门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明后可参照在职职工申请异地定点就医。
目前,社会保障卡不能在浙江省外使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外来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购买规定范围内的医保非处方药,每次购买总额不超过100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能在药店直接购药。具体政策也可来电0574-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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