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微信网友“琴”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关于生育险的问题,该网友说,去年12月份开始交的生育险,预产期是今年11月份,这个钱能报销吗?以前也在交,就去年停了三个月!不知道中断过,还能不能报销?
对此,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你好,你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所在企业已按规定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并为你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待你产假满30日内由企业为你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以前你变动工作时中断缴费将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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