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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回复]离职以后想取出住房公积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6月25日 15:10

  昨日,官方微信网友“海燕”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自己从单位离职,想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有房贷,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对此,市住建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您好!有关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不同的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也不同。例如,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市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提取时需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于您提供的书面信息有限,为了更准确的回答您的问题,建议您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进行详询。

  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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