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璐璐+++”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小区里有很多群租房,对其他居民的生活有所影响。请问,宁波有哪些关于群租房的规定呢?尤其是装修方面。
针对网友的疑问,市住建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厚道做人网友,您好!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对房屋出租条件作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房屋出租人必须承担“合理控制同一套(间)居住房屋内的承租人数,避免和减少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对邻里生活造成妨害”等义务,并作了“居室人均使用面积(4平方米)和居室最高居住人数(8人)”限制规定。
宁波市目前对群租房管理尚无具体规定。根据2013年体制改革工作的初步安排,我市将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另外你说的装修方面请咨询属地房屋装修主管部门。如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我委的电话:87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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