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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回复]对上海江上漂死猪事件的思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3月28日 15:17

  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上海黄浦江的死猪事件影响范围挺广的,这个会不会影响我市呢?

  对此,市农业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上海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和市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力度,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截止目前,我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市农业畜牧部门主要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开展守法教育培训。各地农业部门有针对性地对规模养猪场开展了守法教育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养殖场业主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重申了对病死猪的“五不准一处理”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丢弃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和“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科学指导疫病防控。春防期间,各地加强综合防治技术宣传推广,科学指导养殖场户采取封闭式、

  全进全出、合理密度等科学养殖方式,做好防冻保暖和卫生消毒工作,减少疫病损失,切实提高安全养殖水平。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管工作,在省内率先建成了年处理能力5000吨的宁波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主要用于全市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该厂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机制在鄞州区进行了前期试点,目前进展顺利。此外,我市各规模养猪场也自建了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用于日常处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探索先进的处理工艺,进一步扩大“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范围,“十二五”期间余姚、慈溪、奉化、象山、宁海和鄞州等畜牧主产县将建设年处理能力为1000吨的中型无害化处理厂,用于区域性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市农业、公安等部门,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突出加大公众关注的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热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查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屠宰经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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