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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回复]公积金能否每月自动还按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3年02月27日 17:06

  近日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说,正在按揭的房子,当时办理的是组合贷款,能否把每个月公积金自动转到还贷的建设银行卡里面呢?

  之后,市住建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您好!有关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1、取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其缴存地也在市中心且个人账户状态活跃的,可以申请办理委托提取逐月划转业务,其还贷金额的取数包括商业还贷金额及公积金还贷金额。

  职工办理委托提取业务需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书》、借款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贷卡(须为借记卡)或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有共同提取人的还需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主借款人及所有共同提取人一并到中心办事大厅面签委托协议。

  2、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的,可提取的金额为:职工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开具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的当月),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支付方式:转账支付。该提取方式不适用部分提前还款。职工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12329进行详询。

  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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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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