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说,一天自己查询养老保险,发现生育保险显示“在保”状态,请问,之前外贸个体工商的生育保险是没有的,现在有了?
对此,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你好,自2011年7月1日起,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更好地保障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行政区域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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