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网友“ppczh”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药品“诺雷德”为什么不能进入医保报销。
对此,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目前,宁波大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规定是一致的。但大市范围内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管理规定并未全大市统一。经了解,余姚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部门是当地卫生局;城镇医保的管理部门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部门是当地医保中心。由于不清楚你参加的是哪个保险,建议您直接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经办管理部门咨询。谢谢!
点击进入原帖
相关阅读>>
·[民生现场]两块指示牌重叠 难识真面目
·[公安局回复]父母为集体户,孩子咋落户
·[交通委回复]汽车东站改造什么时候开始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梅墟的化学异味很重
·[市公安局回复]非机动车闯红灯应被罚款
·[市规划局回复]老新典路是否有加宽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