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具有杭州户口的人,在杭州一家公司下的宁波分公司工作,能不能在宁波买房啊?
对此,市住建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您好!有关问题,市房产交易中心回复如下:
根据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因此,就你情况而言,应当在限购的范围之内,是不能在宁波购买房屋的。关于户口落户问题,不属于我单位的职能范围,建议你咨询其他相关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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