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抛物线的爱情”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联丰中路延伸段,跨杭甬高速的集贤桥下有非法小作坊,还利用回收的塑料袋、编织袋制作塑料粒子,周围气味难闻,希望予以查处。
昨日,市工商局下属鄞州工商分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这位网友您好,2012年9月24日,集士港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网民所反映的集贤桥下面、杉杉人才公寓对面这块地段属于集士港镇横港村。在集贤桥下面发现横港村村民朱曙光曾开过塑料造粒,因涉及房屋拆迁已在2个月前关闭,现场遗留部分塑料袋、塑料泡沫等原料,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要求其尽快处理掉剩下的原料。在横港村华茂超市对面,执法人员发现了另外1家塑料造粒窝点,经营者是一名外来户叫张参军,无证无照,当时没在加工,集士港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警示书并责令其关闭,因涉及环境污染集士港工商分局把相关情况抄报给了集士港环保分局。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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