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咨询关于职称与公积金缴纳相关事宜。
今日,市住建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jj98网友,您好!有关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单位按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由于您的编制情况发生了变化,建议您先向单位经办人员了解您基数的核定方法,如您对该核定方法有疑议的,您可以拨打本中心的咨询电话进行详询。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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