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司马宁宁”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了这样一件事:自己在超市作兼职,每次出来的话都要受到严格的检查。这个合理不?有法律依据吗?
今日,市司法局给予了网友回复作为参考,原帖如下:
这位网友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有值班律师答复如下,请予参考:兼职大学生和超市之间是劳务法律关系。在劳务法律关系中,除了劳务合同中有约定外,接受劳务一方并无权对提供劳务一方的人身和财产进行检查。
在此,小编也希望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员工多“信任”一些,无论是兼职的员工还是在职的员工,用人单位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进行考核或检查,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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