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友“咨询专家”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说,宁波市还在实行购房入户的政策吗?原帖如下:
本人户口原籍是余姚泗门镇农业户口,2007年6月在宁波江东区买了套二手房,面积是60平方,并且房产证上是本人名字,目前还居住在该套房里,但是本人的户口却一直在余姚,现在想把户口迁到江东区的该套二手房里,请问上面红字部分的政策还在实行吗?或者说现在还有效吗?本人是否可以迁户口到江东区?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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