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 民声新闻
[市人社局]请假有没有“三金”和工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6月23日 13:13

  近日,手机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单位请假五天,三金和工资一起扣除,领导说是国家规定的,国家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吗?

  昨日,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如果您向单位请的是事假,单位可以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不需要支付您的工资,且您个人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应当由您个人承担,单位每月应给予您缴纳的社保费用仍由单位承担。

  点击进入原帖

  

  相关阅读>>

  ·[市教育局回复]询问海曙2012年小学招生

  ·[市人社局回复]怀孕被辞退,有失业金吗

  ·[综合回复]姚东区域的建设与发展之我见

  ·网友:迁户籍,身份证是不是一定要换的

  ·网友:细问下关于养老保险缴纳相关政策

  ·网友:请假五天,没有“三金”和工资?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俞越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输入答案: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