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在宁波开小吃店,都需要办理什么证件,需要走什么流程。
今日,市工商局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经营范围为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取得以下前置许可证明后,至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1、根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于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建设项目,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由环保部门核发。
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3、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门核发。
由于涉及到卫生、食品药品、工商等多个部门职能,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咨询电话:卫生:87185506;食品药品监督:87185513;工商:87185525-28。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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