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我们的手机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再次询问了社保是不是可以地区转移的?之后,市人社局下属慈溪市人社局给予了网友很详细的回复,原帖如下:
这位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目前,在慈溪市参加社会保险,其中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和失业保险可以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分三种类型,分为宁波大市统筹内转移、宁波大市统筹外浙江省统筹内转移、跨省级范围统筹转移三种情况,且每种情况都有不同的办理要求,这位网友具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电话咨询慈溪市社保处,咨询电话0574-63938151。
在办理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可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凭转入地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非慈溪户籍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先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取其开户银行、帐号和户名;同时提供与原用人单位(指转出地)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解除文件,并到原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办理社会保险终止表(包括失业保险终止表)。在此基础上,到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失业保险转移,开具转移单,再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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