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as”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公交车当校车不安全,教育局为何还要背道而行?原帖如下:
公交车当校车,车上没有保险带、座椅光滑、车身无明显校车标志、没有安全示警装置、没有停车警示灯、没有辅助逃生门(左侧门)等等,而且公交车座位少,当校车不仅不合适,而且非常不安全,为何教育部门还要推这种模式?
公交车当校车,除了驾驶员不会超速、不会超载以外,从安全设计来讲连普通公路客运车辆都比不上,根本不适合当校车。
我建议教育部门一方面要着重研究一下撤点并校这种方式,大幅增加了学生交通风险是否合适?路远的农村学生能否考虑寄宿制?如何减少择校?如何加快推进标准校车的采用?而不应该把学生交通安全的责任推向社会。
市教育局对于该网友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原帖如下: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所提的校车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第一,教育部门从来没有推行将公交车作为专门校车的作法。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另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的最主要途径,也是《条例》所提倡的。
第二,近年来,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学生生源越来越少。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国农村中小学开始了以“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为主要作法的大规模调整(简称“撤点并校”)。该措施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农村学校的规模效益,促进了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了农村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产生了诸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学生上下学交通困难和交通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整学校布局充分考虑了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和中心城镇初中采取寄宿制从而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但随着宁波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还不是很合理,许多学生舍近求远择校就读,引发了学生接送车问题。
第三,根据《条例》规定和宁波市的实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制订学生接送车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对确因撤点并校引起的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的农村地区,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提供校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先行一步,总结经验,尽快地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问题。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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