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为什么在不同区开饭店所要办理的执照流程不一样呢?原帖如下:
我打算在几个区开连锁饭店,面积有个300-400平米。以前好像要在卫生局办什么餐饮证才能到工商局领营业执照的,现在据说这个证到药监局办理了。怎么现在江北和鄞州的工商局说除了到药监局,环保办理相关证件外,还要到卫生局办公共场所卫生证,具体问了下说是省里的规定;而江东区的工商局说只要到药监局和环保办理相关证件就直接给我发执照。难道这么点大的市区还没统一政策,搞得我一头雾水,市工商局作为全市工商的上级部门,能不能请你们将每个区的规定统一下,到底像我们这么规模的饭店,办理营业执照前该领哪些证。要么就药监、环保两个证件,要么就药监、卫生、环保三个证件,不要一个区这样,一个区那样好不好?毕竟开个饭店,领个营业执照不容易,我们也想守法经营,你们规定领几个我们就领几个。希望网友的问题能够尽快得到答案。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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