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网上发布厅 > 民声新闻
[市工商局回复] 忆沁美容美发店已注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4月04日 09:45

  网友“人生如茶1 ”在《对话·网上发布厅》平台上想市工商局咨询江北天水家园的忆沁美容美发店已注销?并对现在美发行业不诚信表示了忧虑。原帖如下:

  晚上去理发,走进位于江北区康庄南路36号(天水家园)的“忆沁美容美发”店,不想已停止营业。店内只有二名员工,员工说该店已注销,老板周华已不在宁波。

  请问现在美发行业如此不诚信,店可以随便注销吗?顾客会员卡的余额如何处理?该店会员卡总额有十几万元。在没有给顾客承诺的前提下,工商部门就可以给注销吗?

  市工商局马上给出了回复:

  楼主你好!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在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等材料后,可以申请注销。位于康庄南路36号(天水家园)的“忆沁美容美发”店来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时,提交了上述材料,因此我局依法予以了注销。

  至于你关心的会员卡余额问题:

  1.《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忆沁美容美发”是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无论该店注销与否,该店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都将由经营者以个人财产承担。

  2.我们也多次联系该店经营者周华,他声称人在外地,不肯到工商部门接受调解。据周华反映,因亏本得厉害,他已无力再继续经营此店,准备把该店的充值卡转给隔壁的巴伦美发店。我们联系了巴伦美发店的负责人,确认两者确实在协商转让充值卡等事宜。

  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当然,你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点击进入原帖

相关阅读>>

·[市公安局回复]公交车常违规,亟待整顿
·[市工商局回复] 忆沁美容美发店已注销?
·[市教育局回复]为啥都不愿去读东裕小学
·网友:烟雾困扰达八年,鄞州环境令人忧
·网友:道路两边都停车,车道狭窄常堵车
·网友:火车站建设要考虑周边百姓的生活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何巧巧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输入答案:
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  码:
(天一论坛ID通用)
电话:87685390 微信:wsfbt123
Email:wsfbt@cnnb.com.cn
民生新闻 >>更多
一周热点 >>更多
部门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