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附图,反映了一个在下班高峰期时,机动车占了非机动车道的问题,当时公安交警已作了回复,表示在下班高峰期时段,由于一些原因,一般是不作违法处罚的。接着,昨日,网友又重新发帖表示:如果你们不能处罚,那么这种高峰期违法车辆,公民拍照取证能不能作为交警处罚的依据呢?
之后,市公安局下属市交警支队,又为网友作出了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力。这个应该是可以的,但根据公民提供的违法照片处理违法还存在一定争议,除了向公安机关提供带日期的违法照片证据,还需要公安机关审核调查。我们也有类似的想法,让大家齐抓共管交通秩序,在特定的网站上开设违法曝光台。但目前因对证据固定要求太高,暂无这方面的法律支撑,较难具体实施。 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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