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替自己的朋友咨询:没领结婚证但却和对方已经有了个10岁的小孩,结果对方再婚,这种情况算重婚吗?
今天,市司法局回帖为这位网友解释了这个问题,并且留下了相关咨询单位的电话号码,希望该网友能叫自己的朋友到相应法律中心进行具体的法律咨询。原帖如下:
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答复:他们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确立婚姻关系(没领过结婚证),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则男方已经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后生活在一起的,则只能认定他们为同居关系,男方现在的行为应该不构成重婚。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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