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网友“没事儿逛微博”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针对近期出台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疑问,原帖如下:
“新闻上说,浙江今起(2月1日)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就是鼓励医生“走穴”状态,即医生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去别的医院坐诊了!这个办法对老百姓有利么?宁波的具体细则是什么?希望相关部门出来详细解答。”
近日,市卫生局表示,的确有这样的《办法》出台,宁波也会执行,但具体操作上还缺少具体的措施和方法,该局会尽快根据该《办法》制订出台适合宁波情况的相关操作方案:
“2月1日,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国家医改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宁波也会按照此《办法》在我市推行医师多点执业。但该《办法》在具体的可操作性上缺少一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为此,我市将尽快根据该《办法》制订出台适合宁波情况的相关操作方案,既实现医院、医师之间的技术交流,又维护患者的利益,确保各方都不会收到影响。”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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