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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回复]外来务工者能否领失业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2年02月01日 08:59

  网友“85965188”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向市人社局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外来务工者在宁波能领失业金吗?

  原帖如下:

  在宁波交社会保险已经四年了,去年年底没了工作,现在这个保险也没地方放,请问像我这样户口不在宁波的要去哪儿领失业金?还有如果不在宁波交的话,要去哪里办转户手续转出宁波?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及法院审理终结之日起60日内持《宁波市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终止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户籍证明)、一寸近照2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外地城镇户口可在其本人所办的宁波暂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也可回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办理(需在暂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农村户籍人员在其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失业人员缴费满一年的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当月登记,次月享受,按月发放.

  我市目前失业保险金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1048元,农民合同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按上述标准减半享受。

  关于社会保险续缴及转移手续,请用固定电话拨打12333进行咨询。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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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fabuting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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