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网友“没你真不行”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板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表示:自家卷帘门贴海报宣传被指违法 
  LZ张贴在自家店面卷帘门上的海报连日被撕,其中包括大于1平方米的喷绘海报。LZ守株待兔,逮住撕海报的是保洁公司的员工。员工叫来了公司老板,老板叫来了江东城管,城管叫来了110警察。在警察和LZ面前,江东城管认定,LZ在店面卷帘门上张贴海报是违法行为,保洁公司的行为没有错,并告知该保洁公司是江东城管的外包单位。警察在江东城管的执法认论下,勒令LZ不得追究保洁公司责任,如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疑惑一:在自家店面卷帘门上张贴海报违法吗?——没有定论 
  LZ既惶恐又疑惑,于是咨询各区及市城管部门,得到以下回答: 
  A版:只要口头打个招呼就没关系,无需审批。 
  B版:乱张贴的具体标准由各中队而定,尺度与地段有关,如天一东门口肯定很严格,乡下农村当然不能一样严格。 
  C版:牛皮癣、小广告、乱张贴是不允许的,对于喷绘海报不清楚。 
  江东版1:任何人、单位不得在建筑物外立面张贴东西,卷帘门上海报属于乱张贴。 
  江东版2:表明牛皮癣、小广告是乱张贴。一再怀疑被撕的是不是1平方米左右的喷绘广告,避而不谈“是不是乱张贴”。在超过半小时的时间里,任凭LZ问了几十遍“是不是建筑物外立面张贴任何东西”,江东城管人员就是不回答,并责怪LZ的问题太严谨。 
  江东版3:怎样的海报允许张贴没有具体标准,建议LZ贴上试试,把城管喊来看看是不是会撕? 
  疑惑二:江东城管执法的尺度和依据是什么?——没有答案 
  鉴于江东城管的说法与其它区有较大出入,且区内队员说法不一。LZ对城管执法的依据和尺度产生疑惑,咨询结果如下: 
  江东城管先含糊其词,左右言它。挂电话后约一小时回电,让LZ百度***条文,说这就是依据。LZ发现这是98年颁布的法规,且不属于城管管理条例,法规的执法单位也不是城管。在LZ质疑下,江东城管说条文中指的执法单位于96年改制成“城管”。注意了,他说是96年改制的,而法律是98年颁布的。 
  江东城管依据是“城管条例”还是靠百度其他部门法律?执法尺度由执法人员自定,还是有具体的细则解读? 
  获得回答是,城管内部,每人都发了多本宁波法律条文。至于这些内部资料标题是什么?是白皮书?还是黄皮书?“乱张贴”在哪一本?均无言以对,还换成女接线员继续受理,女接线员却称内部资料只有一本,是黄颜色封面的。还是无法回答“江东城管执法的尺度和依据是什么一问?”称次日会有法律专家回复LZ。 
  至今,LZ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疑惑三:保洁公司的有没有执法权?——答案可笑 
  答:保洁公司也是执法单位,我们也是执法单位。 
  疑惑四:这事和江东城管到底有没有关系?——前后矛盾 
  在多次咨询后,江东城管现在称,这是一个误会,撕海报是保洁公司的自发行为,与城管无关。会找保洁公司联系LZ,处理此事。 
  第二天LZ没有等来保洁公司,再问城管,从此,江东城管人员称接待员一会儿说不接头此事,一会儿说此事不归城管处理与他们无关,拒绝受理。 
  LZ不明白,既然和城管无关,为何当初城管出面认定LZ违法,建议LZ行政复议?深入追究时,又推脱说与城管无关?到底是当初城管乱执法,还是现在城管推责任? 
  疑惑五:江东城管答应的事没有兑现怎么办?——未答复 
  受理人员答应找专门的法律专家为LZ解释法律法规,答应安排执法人员上门沟通,答应让保洁公司联系LZ。均没兑现,难道江东城管是在信口雌黄糊弄群众? 
  疑惑六:江东城管电话投诉平台的人员为何态度如此恶劣? 
  自称城管在编的工作人员无法回答LZ咨询的相关法规,自从江东城管称此事与城管无关后,江东城管电话投诉平台的接线员不愿告知其工号,号称自己是零时工,既无法查阅受理记录,也不愿意倾听LZ讲述事情缘由,而是把电话搁置一旁,不予理睬,到最后,LZ的电话再也打不通江东城管。一个面向公众的政府窗口,这样的素质和态度,应该吗? 
  城管现在的社会形象很差,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城管从业人员的素质太差,胡乱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沦为权贵的打手,站在社会大众的对立面所造成的。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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