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口食品总体情况良好,一年多来,共检验不合格进口食品438批、数重量25566吨、金额1933万美元。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其他416批次进口食品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95%,占总进口食品批次的16.4%。主要原因是未加贴中文标签、标识错误或检测值与标签标识不符等,经返工整理后合格。其次是添加了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者个别理化指标超出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
3、加强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核查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推进进口产品收货人备案管理,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宣贯工作,在提高收货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基础上,加强备案收货人销售记录核查和流向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进口经营,建立验收、召回、流向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后续监管,加强不合格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部依法处理、严密监管,同时规范备案流程、加快审核速度,并建立进口收货人及食品农产品信息平台和沟通平台,将收货人备案信息导入企业全备案系统。截至2010年年底,宁波口岸共受理完成包括生产加工型、外贸公司等在内的500多家进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备案。通过实施宁波地区市场进口食品化妆品监测检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检测检查针对欧尚、银泰百货、沃尔玛、乐购等进口食品化妆品聚集的场所,涉及进口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进口化妆品等。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曹美丽:去年宁波口岸进口水果3200多吨,请问检验检疫机构是如何确保进口水果质量的?
回答:在国际贸易中,对农产品的进口,每个国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都采取了谨慎、严格的要求,我国也是如此。以进口水果为例,并不是所有国家的水果都能进口到我国。通俗的讲,一般要经过“三关”:一是准入关。首先水果输出国家要向我国提供风险分析报告,经过我国风险评估之后,才能签订双边协议或发布公告,进行检疫解禁。除此之外,我们还对水果供应商、加工场所、果园进行备案登记。目前,水果能进到我国的有30多个国家、100多个品种。这些水果中有解禁水果和一般贸易水果(如东南亚国家越南、泰国等的水果)。对国内,也不是所有口岸都能进口水果,国家质检总局实施指定入境口岸制度,08年之前,风险低的品种可以从宁波口岸进口,风险高的品种不能进;08年之后,总局批准宁波口岸作为进口水果指定口岸,所以08年起进口水果数量开始增加。09、10年都是2000多吨,今年预计能达5000吨。对于指定口岸的条件,除场地、设施须经考核许可外,还对检验检疫人员、设施设备等提出严格要求。另外,水果进境前,须先申请取得电子密钥,在网上申请许可证,经直属局初审,总局终审,只有取得许可证,才能进口。二是查验关。进口水果查验主要查两个方面:一是疫情疫病,二是安全卫生项目(农残、重金属等),还包括对果蜡的查验。只有经查验合格的水果方能进口。三是检验检疫处理关。对经查验不合格的水果,我们采取严厉措施: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一律做退货或销毁处理;对疫情疫病方面的不合格,视情况做熏蒸、热处理等检疫处理,处理合格后放行。从这两年的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结果来看,安全卫生项目全部合格,疫情疫病方面查到过少量有害生物,经处理合格后放行。
除上述“三关”之外,我们还有两项措施作为补充:一是实施召回制度,要求进口商提供进口水果流向。这是考虑到进口水果很难保持新鲜度,而进行实验室检测有些项目检测时间又较长。因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们采取进口水果检疫项目合格后预放行的措施,一旦其他项目有问题,可采取召回。二是监控措施。对疫情疫病和安全卫生项目,总局每年都会下达监测任务,我局对照实施监控计划,防止进境检验检疫没有检测到的项目漏网。通过上述措施,宁波口岸进口水果安全有保证,可以完全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