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记者王丹静问:目前欧盟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请介绍下双酚A的危害,是否有能力进行检测?或与食品接触材料的进口把关举措及成效。
答:1、双酚奶瓶的背景资料:双酚A又称生育酚,作为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餐具、塑料水瓶、婴儿奶瓶、太空杯等,在嘴部接触或加热状态下会释放类似雌激素的物质,扰乱内分泌,影响胚胎健康发育,造成儿童性早熟,换上多动症等。
目前,多个发达国家已相继出台法律禁止双酚A在婴幼儿奶瓶中使用:加拿大作为第一个立法禁止双酚A的国家,其《危险产品法》规定禁止在加拿大进口、销售或通过广告推广含有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美国的八个州立法禁止婴儿用品中含有双酚A;澳大利亚从今年7月起渐淘汰含双酚A的奶瓶;法国和丹麦也在各自国内立法完成了婴儿奶瓶的双酚A禁令。2011年1月28日,欧盟发布了关于修改2002/72/EC与婴儿奶瓶中双酚A限量的指令(2011/8/EU),该指令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境内生产含双酚A成分婴儿奶瓶,并从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将含双酚A成分婴儿奶瓶投放市场或进口。
2、我国相关规定:我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4942-1994)规定聚碳酸酯树脂和成品中的酚溶出量不大于0.05mg/kg。
3、宁波局塑料奶瓶出口情况以及针对双酚A开展的检验检疫工作:鉴于目前我国出口塑料奶瓶生产企业规模不大、质量意识不高以及成本高合同价低的现状,欧盟的新禁令无疑对中国塑料婴儿奶瓶出口影响巨大,宁波地区乃至浙江全省数量众多的出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面临十分严峻形势。2010年全年,宁波出口至欧盟的食品接触塑料制品批次超过16000多批,数重量超过8.51万吨,涉及金额超过2.56亿美元,其中塑料婴儿奶瓶类制品出口数重量超过1500吨,金额接近1亿元人民币。
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3月31日我局组织了宁波地区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双酚A普查检验。普查共对34个批次的出口产品和9个批次的进口产品实施了送样检测,从实验室检测结果看,均无不合格情况出现。
针对欧盟(2011/8/EU)指令,我局于今年2月28日下发加强双酚A检验监管的通知。
宁波日报记者张燕问:1、不合格的进口货物,主要有哪些类别?2、进口食品的合格率如何?3、宁波口岸的进口食品把关很好,但口岸进口食品由于经过粉状、加工或者是国内市场的大流通,宁波市场上流通的食品质量情况如何?
答:1、2010年,我局检出不合格工业品889批,货值28.43亿美元,批次和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0.55%和5.00%;不合格食品农产品901批,货值8.38亿美元,批次和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10.40%和59.90%。2010年共有25种进口货物的批次不合格率同比上升,上升较多的是植物饲料(上升40.70个百分点)、水果(上升39.42个百分点)、羊毛(上升25.51个百分点)、粮食制品(上升11.84个百分点)、粮谷(上升2.98个百分点)、矿产品(上升2.46个百分点)、家具(上升1.99个百分点)和缝纫机及零件(上升1.98个百分点)等8类进口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