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根据常委会统一安排,翁鲁敏副主任赴奉化溪口镇代表联络站就《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意见征集开展主题接待活动。翁鲁敏副主任主持召开座谈会,并简要说明了《条例》修改的背景和重点。奉化市政府副市长蒋卫宇、环保局局长张祖海,宁波市级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代表等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中,与会人员围绕《条例》修改稿,结合各自生活工作体会,开门见山、畅所欲言,发表了许多意见建议,特别是针对“第二十三条中的实行燃煤消费总量控制”、“第三十条港区内运输的集装箱车辆和移动机械、装卸机械等码头作业设备应当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第四十八条中的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等条款的具体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随行工作人员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做了详细记录。
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后,翁鲁敏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每位公民的热情参与。这次的座谈会氛围热烈,互动频繁,各位与会代表都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对《条例》修改稿进行了逐条审议,有些是针对条例草案的,有些是针对具体工作的。这些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也充分体现了大家对宁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会后,工作人员将把这些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认真研究修改。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叶正波、奉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涛、副主任王海国陪同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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