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层领导,管理和沟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有时情绪急躁,批评同志方式欠妥,要注重领导艺术”“冲劲和创新精神有所减弱”……10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对10名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情况作出评议,被评议“两官”报告了近三年来各自的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副主任邬和民、苏利冕、施孝国、翁鲁敏、胡谟敦,秘书长杨剑耀,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仁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泽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戎雪海、宁波海事法院院长陈惠明等列席会议。
2015年8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代表工委、办公厅信访办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案卷查阅组,分别赴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查阅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案卷材料,旁听被评议对象庭审,查阅案件99件。
从整体情况看,10名被评议“两官”办理的案件质量总体较好,在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及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比较规范,没有发现重大差错案和冤假错案。但在个别案件中,发现案件办理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瑕疵和不规范的情况,与严格依法办案、严谨细致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如对当事人提出的“暂缓供货”的事实错误地认定为“暂停供货”,导致责任判定的偏差,使得实体判决产生错误。如个别可以合并审查的案件被作分案处理,理由不详,既造成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司法效率的提升。有的法律文书还存在送达日期明显滞后、文书日期前后矛盾、文书时间未登记等程序上的问题。
“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建议,法官、检察官要增强宗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培养,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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