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强市系列《对话》第三期:强化要素保障 激发内生动力
本期嘉宾: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丁永平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保险处处长 宋三旭
宁波市北仑区大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专职副主任 陈 杰
丁永平:各位网友下午好,刚才主持人讲了,我们今年14号文件已经明确了,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和产业区集聚。那么对于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应该说从2012年开始省政府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文件中和宁波市人民政府2013年也是关于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也讲了,企业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一个是鼓励产业发展,鼓励腾笼企业搬迁,可以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的保证。第二,对于搬迁企业新购置技术设备的,可以优先享受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第三,经认定属于产业集聚区内鼓励发展的项目,可以对搬迁企业给予适当的补偿。第四是对腾出的指标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来说土地价值要高于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企业向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集聚,可以按照不超过原土地面积以外,不同区域的土地价格差也可以全额返回企业用于生产投入。下一步我们市局将会同经信等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市文件的要求,我们将强化土地要素指标配置,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园区配套能力建设,集中建设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这样企业无需再单独的进行配置,可以集中精力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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