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8月23日讯(特约发布员陈世赢)该区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生活帮扶力度,切实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日前,在参照市相关政策和结合区情实际基础上,制订出台了《江东区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试行)》,自今年7月1日起对该区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据了解,此次该区出台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主要针对18-60周岁的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重点对丧失一定程度劳动能力且没有固定收入、依靠父母或亲属供养养及其他不稳定救助途径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具体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四项流程,一般“按月审批、按季发放”。此外,为避免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保障,对已有政府职能部门或区残联给予生活补贴的,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头”的原则执行。正在服刑、劳教期内和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罚的残疾人不纳入生活补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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