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8月23日讯(特约发布员胡雅琳)2013年8月27日10:00起,常洪隧道将恢复双向通行。届时起,学习驾驶人驾驶的学习车辆、部分超标货车等六类车将禁行。常洪隧道及连接线增设一条行人、非机动车应急通道,供紧急情况下通行。
为保障隧道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决定8月27日10:00起对常洪隧道及连接线进行交通组织调整。
禁止机动车在常洪隧道内变更车道,常洪隧道内的限速调低为50KM/H,其连接线限速60KM/H。
禁止下列车辆在常洪隧道及连接线通行:
1、学习驾驶人驾驶的学习车辆;
2、装载机、压路机、履带车、铁轮车、拖拉机等可能影响水底隧道结构的车辆;
3、运载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含空载);
4、装载无适当管理的活禽畜的车辆、装载有碍水底隧道环境卫生的车辆及排放超量废气或烟雾的车辆;
5、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或载物的长、宽、高违反装载要求的车辆;
6、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标准的车辆。即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装载高度超过3.6米的车辆。
此外,为满足行人、非机动车应急通行需求,常洪隧道及连接线增设一条行人、非机动车应急通道。根据《宁波市水底隧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及第十三条规定,常洪隧道隧道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故行人、非机动车非紧急情况,请绕行其他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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