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消息,澳大利亚将要求瓶装水制造商将“有机”标志从商品标签和营销宣传材料中删除。
据悉,“有机产品”指的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通过合法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产品,因而常被消费者认为是纯天然、无污染、高质量的产品象征。委员会表示,瓶装水不能视为“有机产品”,任何声称具有“有机性质”的瓶装水都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同时提醒澳大利亚消费者若购买了这类产品可与分销商联系申请退货。
全球瓶装水市场发展迅速,特别是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瓶装水逐渐取代碳酸和果汁饮料成为增长最快的商品饮料。瓶装水有严格的生产灌装标准,其中,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国际瓶装水协会理事会(ICBWA)要求出口到该国的瓶装水接受协会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监督,包括进行无条件的品质和检验记录。
虽然宁波地区出口澳大利亚的饮料中还未有瓶装水,但澳有关禁标“有机”标识的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内生产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食品饮料等标签已成各国关注的焦点,因此除了按要求标注必要的成分列表外,添加了其他原料的产品必须如实标注,不得随意声称“有机”或夸大其他如保健、疗效等功能。同时,因瓶装水种类的多样性,各国有关瓶装水的标准不一,无论产品出口或内销,都应在水源纯净安全基础上,保证瓶装水中锑、砷、钡等物质的限量以及微生物指标符合标准。(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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