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市、县联动,利用晚上时间在全市夜排挡开展“清螺禁鱼”突击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百余家。
织纹螺、河豚鱼是国家命令禁止制售的有毒有害食物,我市去年夏季开展了“清螺禁鱼”专项行动,没收织纹螺31.11公斤、河豚鱼58.43公斤,立案43件;此后连续组织三次回头看,一年来成效显著。但由于一些宁波人的饮食习惯,织纹螺、河豚鱼仍有一定的市场。8月2日至3日,为切实打击违法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等行为,维护前期整治成果,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市联动,进行了“清螺禁鱼”回头看,共检查餐饮单位百余家,查获织纹螺2斤,没有发现河豚鱼。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对餐饮行业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的监管。一是保持依法打击高压态势,加大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各类夜宵店、大排档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督促辖区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告知经营户和群众食用织纹螺、河豚鱼的危害性,普及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全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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